申请人一旦被发现或被认为属于或可能属于不可入境类,其申请可能被拒绝。以下四种途径可以避免被归入不可入境类。
一、排除被归入不可入境类的条件
当申请人因生理或心理疾病被归入不可入境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是曾经患有某种疾病,但在提出移民申请时已经痊愈,则提交有关证明即可,说明自己不属于不可入境类。但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其患有的疾病尚未痊愈,则可以申请豁免。绝大部分疾病在某种条件下均可获得豁免。
二、证明不可入境类不适用于自己
证明不可入境类不适用于自己,通常是用于申请人因犯罪或道德方面问题而被归入不可入境类。但并非所有的犯罪或道德问题都被归人不可入境类。如果申请人曾经受到逮捕或起诉,只要没有被定罪,或者起诉被撤销,则不能被归入不可入境类。此外,如果被判入狱,但不足5年,但并非属于道德堕落罪,也不得被归入不可入境类。
如果申请人已确定无疑被归入不可入境类,申请豁免则是最后一条途径。
三、申请豁免的几种情况
以下问题或行为可以申请豁免:
(1)生理或心理方面疾病,其已经治愈或正在治疗,或经证明可以获得控制;
(2)和毒品无关的犯罪,这些犯罪为轻罪,且视其性质及犯罪次数;
(3)在移民申请中被发现有过欺骗行为。这些行为一般指提供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设法以欺骗手段获得签证或绿卡等;
(4)缺少证件;
(5)曾被递解出境。
四、哪些类别可以申请豁免
1.犯罪豁免
如果申请人因有过犯罪,记录而被列入不可入境类,同时又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来提出反证,则可考虑直接向移民局或使领馆申请豁免。
2.疾病豁免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移民时,尚有未治愈的疾病,如结核病、精神异常等,只要申请人能提交证明,说明正在进行妥善的治疗同时有能力支付治疗费用,而且由医师证明其疾病将逐步治愈且不会危害公众,申请豁免通常可以获准。
3.欺骗行为豁免
欺骗行为通常是指在移民或非移民申请中以欺骗来获取移民或非移民签证或身份。不过,移民申请案中的欺骗行为属于较轻的过失罪,申请人一般只要保证不再犯,其豁免申请通常可被批准。